我有提過我爸現在也在澳門工作嗎? 沒關係, 現在你們知道啦~ 總言之, 故事背景是我爸現在新葡京地盤工作。
話說, 昨天午飯時間收到我爸的電話, 說他和幾個同事被勞工局的人捉住帶回去查證。他聽起來非常緊張&灰, 一直在『糟了... 怎樣怎樣... 唉... 怎樣怎樣...』我就對他說: 『你怕甚麼~ 你不是有那張公司律師寫的 *45天行街紙 嗎? 45天還沒過呀~~沒問題啦~~』
晚上7點多他再來電話說:『唉...我還沒能走...剛剛他們套了我的手指模...唉...沒了沒了...唉...』我有點受不了好煩 <- 不孝 :『這也沒辦法啦~~ 大不了就是回香港嘛~~ 只能說你倒霉啦~~』然後他又來了:『唉... 怎樣怎樣... 唉...』 9點多我下班了, 我打電話給他看出來了沒。他說: 『還沒呀~~ 唉... ... 』我已經沒甚麼可說可以安慰他了, 只說: 『沒事的啦~~ 別擔心~』然後我讓他能出來再打電話給我。 11點半, 他打來說: 『沒事了, 我出來了, 明天可以上班。他們說我45天沒過沒問題, 所以把我放出來了。』 我一開始就說沒問題的啦~~ 有甚麼好怕的~~~ * 澳門勞工法有一條, 澳門的公司可以請一些外地人做他們的技術顧問, 只要請律師寫一個聲明就可以了, 有效期為45天calendar day。我們都稱那個聲明做 "45天" or "45天行街紙"。
2 hours ago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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